湖北武汉武汉市江汉大学智慧校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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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大学智慧校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武财采计[****]****号计划函要求,武汉吉通******受江汉大学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其“智慧校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一、项目编号:WHJT—CZH—****—****;二、采 购 人:江汉大学三、项目名称:江汉大学智慧校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采购;四、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贰佰贰拾玖万元整)江汉大学智慧校园建设的实质是建设一流的数字化网络环境,数字化的教学资源,数字化的教学与学习环境,数字化的管理手段和工作环境,实现数字化学习、数字化教学、数字化科研和数字化管理,创建数字化的生活空间,创建虚拟大学空间,实现教育的信息化和现代化。以提高各种工作的效率、效果和效益。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必须具备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年来具有数字校园(含三大平台)建设的成功案例,项目规模要求在***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与客户联系方式备核实);*、投标人必须为产品的原始厂商。*、投标人需提供对本项目交付期及质量保证措施的承诺书。*、投标人必须在本地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投标人在武汉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则须提供全部网点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资质、联系方式等);*、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招标文件购买:****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工作时间)携带上述第六条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经营资质、银行资信证明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产品相关认证证书、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吉通******(武汉市兰陵路*号中南机电大厦*楼***室)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招标文件。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于武汉吉通******三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号,中南机电大厦*楼会议室)。九、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十、开标地点:武汉吉通******三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号,中南机电大厦*楼会议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吉通******联 系 人:赵雪莉、吴峰联系电话:***-********传 真:***-********联系地址:武汉市汉口兰陵路*号中南机电大厦*楼***室邮 编:******开户银行:民生银行三阳支行账 号:****************武汉市转账行号:******武汉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