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如皋市林梓镇合兴村一号渠路、三号渠路工程招标公告(2012ZB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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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一、 如皋市林梓镇合兴村 的一号渠路、三号渠路 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 省、市专项补助及镇村自筹 ,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二、项目概况:㈠、工程地点:林梓镇合兴村㈡、工程规模:砼路面长****M,路基宽*.*M,路面宽*M,砼厚度**CM,强度*.*Mpa 。㈢、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 ,计划竣工时间:****年**月**日 。三、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一号渠路水泥砼路面长****米,宽*米,厚度**厘米,强度*.* Mpa;三号渠路水泥砼路面长****米,宽*米,厚度**厘米,强度*.* Mpa;路基补强,碾平,压实。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建、水利、公路或市政工程三级(含)及以上 ;㈡、选派建造师资质和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建筑、水利、公路、市政专业)或江苏省小型项目管理师;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资格后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无主体结构未完工的在建工程;(*)拟派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为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且须提供其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拟投标企业必须已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通过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标准请参照http://***.******.***.cn/uploadfile/*******************.xls执行)。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法。七、请潜在投标人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http://***.******.***.cn)点击“如皋市林梓镇合兴村一号渠路、三号渠路工程”)上获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最高限价以及清单等。投标人可自行提供投标用档案袋,但须于****年 **月**日*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至招投标中心(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号咨询服务窗口交纳信息费。(*** 元/份)八、本工程最高限价:单价** 元/平方米(含路基工程),总价**.****万元。招标人(盖章): 如皋市林梓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