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让“有碍”变“有爱”,我省制定无障碍设施排查手册和实施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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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一周年,为更好地推动新建与既有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福建省无障碍设施排查手册》(以下简称《排查手册》)与《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实施手册》(以下简称《实施手册》),指导各地开展既有无障碍设施排查,进一步明确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等工程实施要点,努力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人群创造衔接畅通、体验友好、安全可靠的无障碍环境。排查无障碍设施 促进短板弱项有效更新据了解,无障碍设施分为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三类。其中,无障碍通行设施包括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停车位、轮椅坡道、盲道、无障碍出入口、门等;无障碍服务设施包括无障碍公共卫生间、无障碍厕所、轮椅席位、轮椅休息区、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客房和无障碍住房等;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包括无障碍标识、盲文标识、信息服务设施、过街提示音响。《排查手册》明确,排查项目分为居住区、居住建筑范围内的公共空间;城市道路的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及地道等人行空间;公共交通场站的通行活动空间;城市公园绿地与集散广场的活动场地;无障碍需求人士使用频率较高的各类公共建筑。同时,列举了三类无障碍设施的各类典型问题。如,无障碍通道通行净宽不宜小于*.**m,人流较多或较集中的通道通行净宽不应小于*.**m;在无障碍通道上的门宜采用推拉门、平开门和折叠门,不应使用旋转门;轮椅通行的无障碍出口设置弹簧门时应采用电磁门吸等措施,使门扇日常使用时处于开启状态,以保证乘坐轮椅者无障碍通行等。《排查手册》还明确,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联合残联等部门,查摆居住区、居住建筑、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场站、城市公园广场、公共建筑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短板弱项,形成问题清单和分析报告,边查边改,以排查促进更新,形成问题查找与品质提升的高效工作链条,同时可作为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的参考依据。鼓励新建、改建项目 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参与《实施手册》明确了涵盖居住区、居住建筑、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场站、城市公园广场、公共建筑等场所的无障碍通行设施、服务设施与信息交流设施等项目实施要点,逐步构建完善社区尺度、街区尺度、城市尺度的多层级无障碍设施建设体系,实现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能“出得了门、下得了楼、办得了事、就得了医、游得了园”。其中,社区尺度与*~**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社区管理服务范围,涵盖社区周边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社区广场公园、社区周边公交场站,以及从住宅小区到达上述场所途经的道路系统;街区尺度与**~**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街道管理服务范围,以实现无障碍生活和安全便利出行为目的,开展无障碍设施综合整治提升,打造畅通的无障碍环境;城市尺度从理念、制度、行动等维度,将无障碍融入城市建设的各方面、全流程。建立多层级覆盖、功能完善、均衡布局、便捷可达的城市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实施手册》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和具备改造条件的居住区、居住建筑、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场站、城市公园广场、公共建筑等场所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和本手册,建设或改造提升无障碍设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和本手册,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或改造提升工程进行监督管理。鼓励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老龄协会等组织,参加意见征询和体验试用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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