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一标段光伏工程终止公告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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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申请人:我单位招标的“北京东南高速公路智慧物流港项目(一期)一标段光伏工程”(项目编号:***FZZFA********)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已截止。本项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资审的申请人少于*个的,应当重新招标”。故终止本次招标工作,后续将重新招标。感谢各申请人对我单位招标工作的支持,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说明。建设单位:北京******招标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