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4年10月1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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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序号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包头市******年产***台(套)成套离心萃取装备制造项目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内蒙古******项目在现有厂区新建*座零件加工车间、*座整机装配车间及配套辅助设施,形成年产CTL系列离心萃取机***台(套)的生产规模。*.废水: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包头市西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树脂自然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苯乙烯、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喷涂废气(设置*座全封闭喷漆房)分别经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各自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漆雾)、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各生产线机加工废气无组织逸散,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附录A中表A.*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中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选取低噪声设备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的标准限值要求。*.固废: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现有一间占地***m*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管理要求;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桶、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废油桶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现有一间占地**m*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管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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