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临桂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临国土告字[201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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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五通镇***国道南面刘三姐茶园景区旁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一)建设规划要求:按县住建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及国家有关规章规范实施:*.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居住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包含道路用地面积***.**平方米不予确权。 (二)拟出让地块主要建设:农民画展览馆、农民画培训中心、农民画商业街、画家苑。该地块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进行建设。 (三)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天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四)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竞得人在***天内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按时动工,三年内完成竣工。(五)为了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竞得人在报名竞买该宗地前需先向五通镇人民政府缴纳***万元建设保证金,凭五通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缴纳凭证和银行转账单参与竞拍,未按期缴纳的不具备报名资格,不能参与竞标本宗地。 (六)竞得人按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按进度开工建设的,退还建设保证金***万元;未按期开工的,建设保证金***万元不予退还。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临桂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临桂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临桂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室联 系 人:王先生 陶女士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