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泰兴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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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泰兴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现对泰兴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名称及内容招标编号:TXZC****-ZB***项目名称:泰兴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项目招标内容: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第一包:气质谱联用仪 *台;第二包:微波消解仪 *台,具体配置详见招标文件)二、投标资格条件(一)投标企业须具备的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按时进行年检的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或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具有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必须持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书、检验数据、保修卡;*.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第一包:(*)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商或驻中国办事机构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第二包:(*)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商或驻中国办事机构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第一包、第二包:*、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原厂家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商或驻中国办事机构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其它投标企业认为需提供的资料。(三)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三、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标书领取时间:****年**月*日 *:**—**:**标书领取地点: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室)投标起止时间:****年**月**日**时—**时**分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郭先生*、电话: ****—********五、招标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殷先生 张先生*、电话:****—******** *********、单位名称: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泰兴市星火路 (市信访局西侧)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