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楚雄市西北区交通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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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本采购招标项目为楚雄市西北区交通设施采购项目,已通过相关主管单位审核批准,采购人为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有能力实施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出申请。*.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楚雄市西北区交通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序号建设点位车道数建设内容*府后街与鹿城西路交叉口东西双向*车道,南双向*车道*套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套信号灯系统、交通标志及标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楚雄市*.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所参与投标项目内容,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均可报名。(二)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含***万元)。(三)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四)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主要软、硬件产品设备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七)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八)以上需要提供的文件如有不符或不全的,其投标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时**分至**时**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楚雄办事处(地点: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培德大道*号苑***室,电话:****—*******,联系人:黄莹,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红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至*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