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锦国土出案字[20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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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号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凌河区解放路*段**号及周边地块,东至肇东街、南至解放路、西至工商银行、北至王子花苑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备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商业出让**年;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社区、物业用房面积大于等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主体建筑性质:住宅、商业;附属建筑性质:地下停车场及仓房、社区物业及市政配套设施用房、住宅停车率≥**%,地面停车率≤**%、公建停车位≥*.*个/百平方米建筑面积,水、暖、电、燃气等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其他条件:①按锦公房【****】**号文件要求,受让人按该项目地上建筑面积(不含大型集中商业、回迁房及还建的体育设施用房)的*%配建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无偿归政府所有;②本地块受让人需还建体育设施用房*****.**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与体育局签订协议,产权归凌河区政府所有;③土地竞得者除缴纳*.**亿元的地价外,须对地块东侧拆迁红线内*栋住宅楼(解放路*段**号*栋点式楼)进行货币安置或产权调换安置,并承担安置回迁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土地出让价款不含回迁安置费用支出。具体户型及位置按锦州市凌河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与被征收人签订的产权调换安置协议执行;竞得者需为凌河区政府无偿建设****平方米住宅,用于老体育场项目二期上海路*段**号开发地块被征收居民回迁安置;④竞得者在地块内东侧及北侧预留休闲广场及活动场地约*****平方米,由受让人按市政府要求无偿配建;⑤该出让地块内拟建项目可能对周边住宅造成遮挡,在土地出让时,受让人须预交补偿保证金***.**万元,存放在凌河区政府,由凌河区政府协调受让单位处理可能发生的信访问题,多退少补;⑥竞得者要与凌河区政府签订老体育场二期上海路五段**号地块动迁协议,并负责垫付和保底摘牌。其他按照锦规控﹝****﹞**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锦州市国土资源局***房间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锦州市地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见《竞买资格确认书》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锦州市地产交易中心联 系 人:刘主任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