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绥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6批)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绥化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采购内容:绥化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采购数量:**个项目主要功能或目标:成交供应商须在限定时间内组建专门验收队伍,根据验收内容,至少配备(不得兼投)农田水利、道桥、土壤农业、水保、电力、财审、信息科技等相关专业且有经验的专业人员(需为省专家库成员),向发包人提供工作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等备案材料;成交供应商须指定*人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允变更,因特殊情况需变更人员应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及时向采购人更新备案资料;项目验收面达到***%验收工程量**%需满足的要求:拟参加绥化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潜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此项目提供勘测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全部分见备注)***.**********年**月验收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和维护;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对项目中的资料、档案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必须保证验收资料、档案的完整性,保证零遗失。否则,发包人有权视问题严重程度追究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须编制验收实施工作方案,并向发包人备案。成交供应商就单个项目现场验收工作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初步综合验收报告。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咨询服务类企业需在全国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绥化市农业农村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