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杨永久办理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询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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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自然资办函〔****〕****号)文件精神,房屋所有权人杨永久,身份证号:******************,现办理坐落于达家沟镇天合村九社,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吉房权德达字第*-*号,土地使用证号:德集用****第*********号 ,该房屋由本人实际占有,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异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如有异议,请异议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年**月**日至****年**月*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达家沟镇人民政府。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家沟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联系人:郭建涛。异议期内,如无异议,视为权利放弃,将给予办理相关手续。达家沟镇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