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关于《佛冈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标杆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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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号)精神,****年下达我县**万元,以“直接补助”的方式在全县*家标杆家庭农场范围内遴选出*家进行培育支持。  ****年*月**日,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和省标杆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通知》,并于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主体自愿申报、各镇遴选和初核,县级综合评审等程序,明确了佛冈县****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杆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承接主体,制定了《佛冈县****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标杆家庭农场)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已经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实施,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向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赖海燕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楼***A室  附件:佛冈县****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标杆家庭农场)实施方案.pdf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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