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关于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 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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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XZC****-J*-******-HDZB
二、项目名称: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 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报价:******(元)******怡和路*-*号荣和半山华府**号楼*单元****号房*.废标结果: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 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分标*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家,采购失败。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 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 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分标*详见附件*******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萱(自行抽取),卢国浩(自行抽取),陈家琦(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的相应类别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单个项目(分标)的代理服务费用标准=[按“附注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基础收费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每个项目(分标)的成交单位一次性向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陆仟元的以及无标的的项目,按人民币陆仟元整(¥****.**)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各有关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号
联系方式:黄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号浩天花园综合楼****-****号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龙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