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湖南工学院2012中央财政项目化学院设备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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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湖南工学院的委托,对其****中央财政项目化学院设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学院****中央财政项目化学院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二、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G]****号招标编号:MZZB****-***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中央财政项目化学院设备项目包一: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及超纯水系统等包二:光学接触测定仪及大型分析仪器模拟软件等包三:煤质全分析仪及水泥中控操作仿真系统等包四: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且必须保证原装正品;*.*、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号中信大厦***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上门购买购买标书时,需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截止时间:请将投标文件于****年**月**日上午*:**前送达衡阳市财政局采购招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开标地点:衡阳市财政局采购招标大厅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六、采购单位:湖南工学院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号中信大厦***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联系人: 王莉 电话(传真): ****-*******网址:***.******.*** 邮箱:******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