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现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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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行规〔****〕**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我省现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定额”)的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 调整“****定额”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中的取费基础和费率,如下表所示: 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调整“****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三、其他 本通知自****年*月*日起执行。****年*月*日及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或依法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非招标工程,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F.*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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