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嵊州市绿色共富项目(甘霖)一期——“稻梦谷·富乐田园”项目(农田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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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绿色共富项目(甘霖)一期——“稻梦谷·富乐田园”项目(农田建设工程)第*号澄清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嵊州市绿色共富项目(甘霖)一期——“稻梦谷·富乐田园”项目(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编号:A**********************)澄清如下:*.取消业绩资格要求。删除原招标文件P *资格条件内容第*条“投标人自 ****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项目施工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理或旱改水工程等类似农田建设施工总承包业绩。”;取消P**第***.******.***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及P**第 **.*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人及以上单数(不得少于*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人,库选技术、经济专家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改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人及以上单数(不得少于*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 *人,库选技术、经济专家*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其他内容不变。第*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矛盾之处,以第*号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 标 人 :嵊****** 实 施 单 位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年**月**日附件下载:答疑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