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山城区石林镇黑家岗村产业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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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 次结果公示信息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山城磋商采购-****-***、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人民政府****年山城区石林镇黑家岗村产业加工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SCCG-****-****-** ****年山城区石林镇黑家岗村产业加工项目 河******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卫都街道办事处腾飞路中段**号 *,***,***.**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年山城区石林镇黑家岗村产业加工项目 建设****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详情见招标文件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日历天 庞俊芳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佳伦、冯士伟、陈明珠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的规定收取。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专家评审结果及其他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第一成交候选人:河******(最终报价:*******.**元;得分:**.**);第二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元 ;得分:**.**);第三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元 ;得分:**.**)。 *、成交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人民政府地址: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山城路中段澳林城*号楼三楼***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女士联系方式:****-*******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