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崂山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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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山东******(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崂山区公安分局的委托,对其崂山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HYQD-**-****C二、招标项目名称:崂山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三、项目内容:本项目共五包第一包:交通信号灯系统改造第二包:交通信号灯第三包:交通标识第四包:道路标线第五包:电子警察系统四、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遵守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第一、二包: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②所提供的交通信号控制机必须符合《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国家标准,同时提供由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第三包: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②所投反光膜产品须具有授权书,授权书为以下两种形式之一:*)制造商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总代理商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制造商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③须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标志牌批量生产合格证或提供标志牌交通部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第四包: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②须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③所投热熔涂料、玻璃珠、冷漆产品须具有生产商授权书及交通部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第五包: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②须具有国家工信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③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④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⑤所投卡口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必须为自主生产的产品,并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请持下列证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①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上述第四条“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所要求的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九、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号崂山财经中心大楼(国际会展中心附近,蓝海大饭店对面)二楼开标室。十、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合肥路***号北村新苑*号楼*单元**楼。联系人:王肖 由丕帅联系电话:****-******** ***********传真:****-********E-mail:hyhaqd@***.com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苗岭路分理处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山东******青岛分公司崂山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用帐号:**-***************备注:上述账户为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或交纳中标服务费请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路支行账 户:山东******青岛分公司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