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郧县城关镇渔场外造地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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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完成郧县城关镇渔场外造地项目,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采取招商方式选择项目投资商。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滨江北路南侧,工程需填方***万m*,投资约*****万元(含护坡工程土方),项目建成后可造地约***亩(含建设用地约**亩)。二、合作方式*、由选定的项目投资商全额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并作为工程承包单位组织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给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造地地块中的建设用地出让后两年内,建设单位按合同的约定分期支付投资商的工程建设资金。工程造价参考郧县已招商有关项目工程单价。*、经县政府批准后拿出该造地地块中约**亩建设用地(以规划为准)出让收益用于支付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区内约**亩建设用地公开出让时,投资商须参与竞买。三、相关要求*、投资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资金垫付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有类似工程业绩;在郧县有投资业绩且信誉良好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资商在报名时须交验以下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与原件相一致的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印章用于备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投资商在报名截止前从企业基本帐户须向******指定账户划入****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郧县支行 账号:****************、对报名的投资商由建设单位按有关程序确定该项目投资商。所确定的投资商接到通知后,与甲方签订投资合同,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实施项目建设,否则视为违约,并作自动弃权处理。同时,甲方将重新确定投资商。*、招商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联 系 人:杨 涛 联系电话:****-*******地 址:郧县城关镇广场东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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