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胶州市产业新区双积路以东,金湖以南土方回填工程三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编号: QT*********S* 工程名称: 胶州市产业新区双积路以东,金湖以南土方回填工程三标段施工 计划工期(天):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程地点: 胶州市产业新区 预算控制价: ******(元) 计划文号: 胶发改厅字【****】**号 规划许可证号: 招标单位: 胶州市产业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 柴渝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联系人: 杜坤 交易中心联系人电话: ************ 开标地点: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开标时间: ****-**-** **:**:**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 招标内容: 土方*****方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无安全文明事故发生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招标投标要求: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报价,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在“网上招标”页面参与投标报价,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二、其他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经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取得密钥并符合招标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公告的要求,凭“身份证密钥”及时登录网上投标系统进行投标报价,正确填写投标报价等有关信息后按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企业根据规定取费标准,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标价。中标后提供与投标报价相一致的清单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方式为固定单价。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原则根据投标报价得出的排序,由招标人、市监察局、市公证处、市交管办人员组成监督评定组进行现场评标定标。监督评定组推选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企业资质等级高低排序。投标报价和企业资质等级相同的,按企业注册资金多少排序。投标报价、企业资质等级和企业注册资金相同的,邀请以上条件相同的企业到现场进行电子竞价,最终确定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按照招标公告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单)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交纳标准:(*)中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格**%内的中标人适用*%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格**%-**%内的中标人适用*%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格**%的中标人适用**%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交纳。 *、胶州市产业新区管委会已发给信函的单位,禁止投标。*、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本次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报价事项:施工地块需排水的,其费用不单独计价,包含在土方回填的综合单价中。 招标公告时间: ****-**-** **:**:** -- ****-**-** **:**:**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