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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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湖景观工程招标已具备条件,现拟对该工程施工项目通过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工程概况:人工湖景观工程位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东侧。*、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工湖防水、湖周边硬质铺装、照明、景观亭及曲桥等景观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日历工期:**天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古建筑施工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年**月**日**:**时前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办理投标报名事宜,携带如下证件到******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仿古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施工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承建本工程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留存)。*、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 ****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原件)**、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原件)**、外地施工企业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四、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须向******交纳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五、招标日程安排:*、投标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前,过时不予受理。单 位: ******联 系 人: 高靓 郝惠婷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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