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7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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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平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在排屋别墅区或农村自建房推广安装室外电梯的建议”(第***号)收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居民居住环境的日益改善,对别墅排屋或农村自建房内加装电梯的需求也日益提升,但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柯桥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绍柯政办发〔****〕**号)明确: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满足的条件为柯桥区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层及以上(含架空层)未设置电梯的非单一产权多层住宅。对此建议已建成的排屋别墅区或者有条件的农村自建房可以通过内部装修改造将老年人住房安排在一楼或者安装室内电梯的方式,既解决了老年人上下楼梯不便的问题,又保证了小区整体的景观风貌。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推进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根据****年出台的《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柯桥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文件要求,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广整体加装模式。电梯一次性加装量达到小区可加装总量的**%且总数在*台以上(含*台)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每台电梯在原**万元资金补助上再增补*万元;二是为扩大加装电梯覆盖面。对集体土地性质的住宅小区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参照该实施意见,每台电梯补助**万元。最后,感谢委员对我区业委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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