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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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徐**环罚决〔****〕**号违法行为类型及主要违法******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单位进行大气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喷漆吊线车间正在喷漆作业,吊线喷漆房大门损坏处于敞开状态,无法密闭喷漆作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至外环境。 处罚类别罚款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的规定。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吴新岗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内容*、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元整)。处罚决定日期****年**月**日处罚机关徐州市生态环境局附件下载: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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