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涪陵区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沱镇片区石沱镇太和村、大山村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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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沱镇片区石沱镇太和村、大山村
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涪陵区****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沱镇片区石沱镇太和村、大山村有关补遗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工期为***日历天。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二、合同工期,原文:
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下述计划开工完工(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现修改如下:
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下述计划开工完工(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先修改如下: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改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农田建设和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