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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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新时代“领雁工程”,切实加强“浙北雄鹰”好书记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励村社干部积极投身“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我市将组织实施****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名额(一)招聘范围和对象现任村和社区(含村改居,下同)党组织书记,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月*日以后出生,女性****年*月*日以后出生;*、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年及以上;*、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积极投身“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在推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基层治理等中心任务中积极作为、成绩显著,所在村(社区)在区县“强村榜”“兴社榜”中排名靠前;*、身体健康。(二)招聘条件*、政治素质好。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工作实绩好。敢于担当,勇于开拓,带领所在村(社区)党员群众积极投身“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在推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基层治理等中心任务中积极作为、成绩显著。*、群众口碑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心为民、甘于奉献,全面落实惠民、利民、富民政策,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党员群众一致公认。*、作风形象好。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推进清廉村(社区)建设。(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聘资格:*、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招聘的;*、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四)招聘名额吴兴区*名(其中村书记*名、社区书记*名),南浔区*名(其中村书记*名、社区书记*名),德清县*名(其中村书记*名、社区书记*名),长兴县*名(其中村书记*名、社区书记*名),安吉县*名(其中村书记*名、社区书记*名),南太湖新区社区书记*名。二、招聘程序(一)推荐报名时间:**月**日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名,乡镇(街道)党(工)委资格初审后,向各区县委组织部和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推荐。(二)资格复审时间:**月*日前各区县委组织部和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为***分,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四)考察各区县委组织部和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经会议研究后,按照*:*确定体检对象。(五)体检、政审、公示和备案体检由各区县和南太湖新区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各区县和南太湖新区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的,由各区县和南太湖新区进行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办理聘用报批手续。三、其他事项*、本次考核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核销情况及时予以公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事业编制后,按照事业单位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个人在企业兼职(任职)、经商投资等情况进行规范。*、本公告由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湖州市****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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