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境外户籍人员也有必要参保 国家对连续参保人员有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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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江门日报讯(记者/蔡昭璐通讯员/林冬梅)目前,我市****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正在进行中。江门作为侨乡,在境外留学、工作、生活的人员颇多,对于这部分人群是否还有必要在江门继续参保,市医保局表示:仍有必要参保。 记者了解到,就算常年在境外学习、工作、生活,但只要具有我市户籍即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市民既可以本人、也可以委托家人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到当地医保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办理成功后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只是偶尔回国,有必要参加国内的医保吗?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的居民医保每年缴费一次,就可以享有一年的保障。首先,回国期间看病就医可以随时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其次,能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最后,在境外学习工作生活结束回国后,还能避免在境外期间“断保”后重新参保而产生的医保待遇等待期。 对于目前在境外学习工作生活,计划以后回国定居的人,更有必要参保。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按照我国的医保规定,“从****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个月。”简单来说,如果在境外期间没有参加国内医保,回国定居后一旦生病,再参保就需要等待*个月及以上,才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记者还了解到,国家对连续参保的人员有激励机制。自****年起,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如果一年内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条件,提高的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以累加计算。正文结束附件下载开始附件下载:附件下载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