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重庆市涪陵区大顺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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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市涪陵区大顺卫生院委托,就下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一、项目编号:涪招采X****-**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大顺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三、项目内容:重庆市涪陵区大顺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四、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正,过时不予接收。五、报价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开标室(顺江大道*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六、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一)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经年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二)应提供以下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国内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有效的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准产注册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除须按上述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应提交的资格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有效的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企业委托代理经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境外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除须按上述生产和经营企业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还须按中国的有关法规,提供以下市场准入等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企业在中国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必须提供以下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CE认证和FDA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厂生产的完整配套生化试剂,试剂项目≥**个,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重庆地区设有办事处或维修站[须出具重庆办事处或维修站授权书(原件)]。对于以上*、*、*、*条所列举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对照查验。七、询价文件在涪陵区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下载(重庆市涪陵区大顺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询价文件.doc)。八、询价文件工本费 ***元,报价前以现金形式交纳(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出具收据),售后不退(报价截至时间前未交纳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九、询价现场报价方必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向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该项目询价保证金 ****元。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一)缴纳询价保证金方式询价保证金以电汇、汇票、转账等方式缴纳(现金不受理)。(二)询价保证金账户如下:开户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帐号:****************十、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交报价文件一套(包括资质文件包和报价包),报价包和资质文件包分别密封包装,资质文件包采用订本式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封装后在询价会开始前由报价授权代理人送达询价现场。十一、报价要求:报价包括运输费、安装、税金等所有费用。十二、报价有关规定:报价方的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时拒收。报价方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询价保证金的、经审查其报价文件中提供的资质文件不合格的、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的均被视为无效报价。十三、成交评定办法:在满足要求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中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恶意竞标者将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停止参加三年政府采购活动。十三、合同签订和供货时间、地点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型号与报价时不一致的(但提供的是同品牌、同规格的新型合格产品,参数和性能等优于询价时提供的老型号,并有行业机构或专家书面盖章签字证明原件的除外),采购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责。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上的标准计算)。供货时间:双方合同约定。交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大顺卫生院无特殊原因未按期限签订合同的(特殊原因需要有证据证明),询价方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给需方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十四、付款方式:属于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支付程序支付。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大顺卫生院联系人:王伟明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张先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