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公务车辆维修定点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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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年*月至****年**月公务车辆维修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 NBZFCG*******G二、项目概况: 确定****年*月至****年**月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定点(保险理赔维修、新购车辆在保修期内、因公外出应急维修和一次维修金额在***元以下的车辆除外)企业。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含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并经年检合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和北仑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并具有举升机、车轮动平衡设备。(*)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能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响应。(*)谢绝联合体投标。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宁波市苍水街七九号九楼***室)。 免费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提供电子文档,请带U盘。六、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七、投标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号苍水大厦*楼***室。八、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九、开标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号苍水大厦*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