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赤水市官渡镇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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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官渡镇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中标公示工程项目 赤水市官渡镇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 招 标 人 赤水市****** 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 : ** 时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 总分 **.**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陈应? 报价 : ******* 元 类似业绩名称 : 第 二 中标候选人 赤水市******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 总分 **.**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向波 报价 : ******* 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 三 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 总分 **.**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韦德芳 报价 : ******* 元 类似业绩名称 : 公 示 期 ****年 ** 月 日 至 ****年 ** 月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 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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