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24年建筑工程系列定额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年建筑工程系列定额的通知发布时间:****-**-**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有关单位:为满足全区建筑工程计价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有关定额及标准、规范,我厅组织编制了****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等建筑工程系列定额(以下简称本系列定额),已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系列定额是编制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二、本系列定额于****年*月*日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施。****年*月*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系列定额执行。****年*月*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不作改变。三、全区统一执行本系列定额,各地不再编制当地定额或单位估价表。本系列定额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各级造价机构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月**日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