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柯桥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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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坤、金志斌、毛娇颖、潘家富等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监管村居工程质量”的建议(第***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强化法制保障。村居作为一个最小的管理单位,应该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进行相应的依法管理,所以村居应该健全相关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依靠法律使得村居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的保证。在村居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宣传力度,使得更多的人能够了解法律,并且能够知道村居工程的重要性,使得法律不仅能够发挥保障作用还能够发挥良好的警戒作用,督促相关的工程建设者遵守法律,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二、完善监督机制。村居应对所有中标项目进行分类,造价***万以上或建筑面积****平以上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纳入建设主管部门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其余工程由属地镇街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主管部门进行服务指导工作。今年我局将开展对镇街工程监督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三、增强质量意识。村居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不仅应该保证一些现场施工的人员具有一定的技术资格,还有保证相关的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管理。现场每一个人在工程技术中都进行严格的把关,将自己负责的部分进行严格管控,使得整个工程质量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四、加强处罚力度。对于村居工程,确实也存在有些村级工程经招标后,中标公司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转包给一些个人,对于这些情况,我们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一经发现我们将进行行政处罚。另外在施工过程中,对于一些质量问题或者未按图施工的,相关监管的人员可将相关线索移送我局,我局查实后将严格处理。感谢你们对我区建筑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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