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鹿邑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周口市鹿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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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磋-****-***、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农业农村局****年周口市鹿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鹿财竞磋-****-**-*-*鹿邑县农业农村局****年周口市鹿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化章北街*号山西数据流量生态园*号楼*层****-***(一照多址)***,***.**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第一标段详见附件详见附件**日历天详见附件三、评审专家名单(副场:巩义)宋郑军、刘昱剑、(采购人代表)汲艳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根据豫招协[****]***号文等相关要求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鹿邑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鹿邑县新通路西段联系人:梁卫民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地址:河南省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楼联系人:吴涛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涛联系方式:***********附件下载:**.**鹿邑农业局 设计磋商文件(定稿).pdf中小企业声明.jpg********农业农村局结果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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