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龙泉市上垟镇便民服务中心(避灾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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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 龙泉市上垟镇便民服务中心(避灾中心)工程 ,已经龙发改投资[****]***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泉市上垟镇人民政府 ,项目前期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龙泉市上垟镇便民服务中心(避灾中心)工程,工程位于龙泉市上垟镇木岱口村(镇政府园内),该工程分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层,建筑檐高***.******.***,建筑面积约为****.**m*,工程造价约***万元。(*)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需提供至开标时连续**个月(企业设立不足**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四、招标文件获取途径:(*)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起,网址: http://***.******.***.**/zjwz/ 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五、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交易席位费***元、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以上三项费用采用电汇方式一次性交纳。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交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一并交纳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帐户,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帐 号:**** **** **** ***六、其他规定(*)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且必须符合浙政发【****】**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拒绝在地(市)级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的企业或建造师参加投标。(*)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元/*张,相关事宜******联系(地址:龙泉市招标投标中心四楼,电话:***********),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龙泉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伟根 电话:***********王小卿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