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E-56-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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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土地成交行为/span公告人:交易方式:地块编号: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E-**-*地块挂牌(拍卖)开始时间:****-**-**挂牌截止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挂牌截止时间:****-**-**报名开始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是否有底价:否地块名称: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E-**-*地块土地位置:鹿城区丰门街道上伊村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容积率:***.******.***所属行政区:温州市出让面积:****.******出让年限:**起始价:********.******元竞买保证金:*******.******元竞买增价幅度:*****.**竞买人条件:地块产业条件为:鞋业及其配套,属于非战略性新兴产业。参加拍卖竞投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具体要求如下:(一)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竞得人如非企业法人或不具备本地块所要求准入产业条件对应的经营范围的,需设立企业法人或增设经营范围。(三)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并以新设******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四)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天内签订;也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五)竞******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达产后年税收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竞买******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年亩均税收按该企业所属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年税收减去在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再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如果企业在本地块之外的生产用地(用房)有变化的,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予以调整。用地(用房)变化情况具体由竞得人负责提供,由项目监管人负责调查核实。联系人:王女士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地址: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楼)信息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