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至2014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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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年至****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二、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三、更正事项:*.原招标公告中第六点标书认购中第*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现更正为:市级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市级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招标文件P**-**页*张报价表说明栏中第*条:保费的计算按*座以下客车报价,现更正为:保费的计算按*座客车报价。并在说明栏中最后新增以下几点:*、车上人员责任险以车上*座,每位*万为责任限额。**、全车盗抢险的参照车况为:*座客车,*-*年使用年限(*﹤使用年限≤*),电子防盗装置,自用车位。**、玻璃单独破碎险的参照情况为:国产玻璃。*.其他内容不变。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四、采购人:岳阳市财政局(委托实施单位:岳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地址:岳阳市财政局联系人:朱柄丞 联系电话:****-*******五、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地址:岳阳市金鹗东路鑫汇来大厦*楼联 系 人:贺敏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