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雨水收集处理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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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JK******
二、项目名称:雨水收集处理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南七街道望江西路***号黄山花园*-*幢***商,***商上
成交金额:贰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雨水收集处理工程(二次)
服务范围:磋商文件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熊积斌(组长)、李家来、万玉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计价[****]****号文规定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捌拾捌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海关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银湖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号
电 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明鑫、夏露超
电 话: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