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雨水收集处理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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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JK****** 二、项目名称:雨水收集处理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南七街道望江西路***号黄山花园*-*幢***商,***商上 成交金额:贰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雨水收集处理工程(二次) 服务范围:磋商文件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熊积斌(组长)、李家来、万玉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计价[****]****号文规定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捌拾捌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海关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银湖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号 电 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明鑫、夏露超 电 话: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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