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淇县自然资源局淇县2024年度中央补贴山区造林项目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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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 次结果公示信息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淇财磋商采购-****-***、采购项目名称:淇县自然资源局淇县****年度中央补贴山区造林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QXCG-****-****-** 淇县****年度中央补贴山区造林 鹤壁******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高村镇太平庄路北 ** 米 *,***,***.**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淇县****年度中央补贴山区造林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 姜保安 / QXCG-****-****-** 淇县****年度中央补贴山区造林 淇县******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朝歌街道办事处红旗路中段老政府临街楼*** 号 *,***,***.**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淇县****年度中央补贴山区造林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 冯云鹤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桃增 李晓莉 田珂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成交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和联系方式。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淇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淇县坛海路中段联系人:田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号付**号汇元大厦***至***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公告-扫描件盖章.pdf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