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龙泉市花桥路政中队站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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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 龙泉市花桥路政中队站房建设工程 ,已经 ****C***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泉市公路管理局 ,项目前期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龙泉市花桥路政中队站房建设工程,位于龙泉市八都镇章府会村**省道丽浦线公路边,该工程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工程造价约***万元。(*)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龙泉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四、招标文件获取途径:(*)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起,网址:http://***.******.***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交纳至招标代理机构。五、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交易席位费***元、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以上二项费用采用电汇方式一次性交纳。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交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交纳交易席位费和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帐户,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帐 号:**** **** **** ***六、其他规定(*)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拒绝在地(市)级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元/*张,相关事宜******联系(地址:龙泉市招标投标中心四楼,电话:***********),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龙泉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先生 电话:****-*******汤 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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