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宝安区公共文明建设课题研究及指数测评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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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安区委宣传部的申请,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宝安区公共文明建设课题研究及指数测评项目拟向宝安区财政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内容公示如下:一、采购单位:宝安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二、项目名称:宝安区公共文明建设课题研究及指数测评三、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四、拟推荐的供应商名单:深圳市社会科学院五、该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公共文明指公共场所、空间的文明状态和公民个体在其中的文明行为表现。项目中对公共文明建设课题的研究,包括在现有的公共文明建设成果基础上,从实际出发,调研宝安区公共文明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组织公共文明专题研讨会,深入开展与国内同类型城区在公共文明建设方面的比较学研究,形成具有显著指导性、操作性的研究成果,指导采购单位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文化教育、媒体宣传、典型示范、社会监督等各种手段,全面提升全区公共文明建设水平。公共文明指数由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动四个指数构成,是反映城市公共文明程度、市民公共文明素质、社会公共管理水平和行业公共服务状况的综合性评价指标,既对城市公共文明水平进行定量描述,也比较直观地反映城市公共文明建设的阶段性发展态势。项目要求在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能充分反映宝安区公共文明建设和发展情况的测评指标体系,并采取实地考察、电话调查等方式定期对各街道公共文明指数进行测评。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推荐上述供应商的原因、依据及说明:宝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明建设,要求尽快开展城市文明建设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立量化测评指标体系,并对各街道进行测评,推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市社科院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在经济特区研究、现代公共治理研究、城市文明研究等方面形成优势学科,考虑到其在理论研究和社会调查方面经验丰富、学术性、权威性强、对宝安区区情有充分详实的了解等优势因素,为保证宝安区公共文明建设课题研究和指数测评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拟采用单一来源模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七、其他事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公章)分别反馈至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和宝安区委宣传部,由宝安区委宣传部答复并进行后续处理,再由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转宝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把关。逾期将不予受理。八、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九、联系方式: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传真:****-********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特此公示。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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