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县人社局开展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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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县人社局组织工作人员在新市场旁的小广场开展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为在场群众分发宣传资料、环保袋等宣传物品。向居民宣传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内容,以及参保的各项事宜,让“患病时有保障,无病时利他人”的宣传语深入每一位参与者内心。据悉,缴费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同时,工作人员也特别提醒群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自****年起,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个月;断保后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满*年的,之后每连续参保*年,逐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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