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关于漳州市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ZC(2012)142GK更改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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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商: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编号[ZC(****)***GK]的招标内容及要求进行更改,并在漳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更改通知将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原招标文件第*页、第*页中的“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现更改为“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原招标文件第**页中技术分中的*、专业化水平评分中的第(*)小点“根据投标方具备有保监会认可的中国精算师或北美精算师资格的精算师情况,符合条件得*分,不符合条件得*分,不符合条件不得分。(以相关证明文件为准)”中的“不符合条件得*分,”这句删除;特此通知!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