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凌云县玉洪乡乐里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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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受招标人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凌云县玉洪乡乐里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凌云县玉洪乡乐里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二、项目编号:GXBSZC****-G*-****-XY三、项目的简要说明:建设规模:凌云县玉洪乡乐里村等两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为***.**公顷,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公顷,新增耕地率为*.**%;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五、中标公示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七个工作日)。六、评审时间:****年**月**日。评审地点:百色市向阳路*号阳光新城B栋***会议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陆国兰(业主评委)、黄河、黄剑明、吴昌峰、张旭海七、中标结果:凌云县玉洪乡乐里村等两个村土地整理项目(A标):中标人:中王******,中标金额:叁佰柒拾玖万壹仟柒佰零捌元陆角整(¥*******.**元),工期:**个月,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叁佰柒拾玖万叁仟伍佰肆拾元贰角壹分(¥*******.**元),工期:**个月,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凌云县玉洪乡乐里村等两个村土地整理项目(B标):中标人:******,中标金额:叁佰捌拾叁万伍仟陆佰肆拾壹元伍角壹份(¥*******.**元),工期: **个月,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叁佰捌拾叁万柒仟柒佰陆拾叁元伍角柒分(¥*******.**元),工期:**个月,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八、联系事项: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梁 婷 联系电话:***********招标联系人:陆国兰 联系电话:***********九、说明:*、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凌云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联系人:梁 婷 质疑电话:****-*******(*)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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