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乐安县野猪致害调查与种群调控机制探索补助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由乐安县林业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由林业资源保护发展中心野保股负责。项目实施地点;乐安县全县范围内(保护地范围内除外)。投资规模及来源:本项目投资规模**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县林业局适当配套相关工作经费。*、项目实施管理有关文件和资金下达情况《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号)、江西省林业局《关于省林科院等**个****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抚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抚州市财政局抚财资环)[****]**号。通过以上文件项目资金按时下达到了县财政局。二、项目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开展野猪致害以及种群数量调查此项工作委托第三方江西师大专业团队完成,采取问卷调查法和红外相机监测法,开展野猪种群数量调查。问卷调查问卷不少于****份,走访对象应包括乐安县各乡镇的护林员、本县护农狩猎队员及导猎员、当地农户和居民等,统计乐安县各乡镇近期野猪活动情况,遭受野猪受害情况,并计算受害面积及损失。在野猪典型生境布设*条样线,在样线上布设红外相机,其中每条样线长度不少于* km,且每台相机间隔大于等于*** m。通过实地调查监测,摸清本县区域内的野生动物的物种组成、密度和分布等情况,着重分析野猪的分布规律及行为节律,进一步掌握野猪的种群数量,制定合理的致害野生动物年猎捕量。*、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购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针对我县的野猪致害情况,与保险公司签订操作性强,补偿合理,******可承受范围内的保险产品。乐安县****年全域范围内野猪致害农作物保额**万元/年。保险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内容包括:一是人身意外伤亡保险。死亡及医疗赔偿标准;乐安县全域范围内野猪致使第三者伤亡累计责任限额***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万元,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万元,医药费*万元,门急诊责任限额*.*万元,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额*.*万元或*%。二是财产赔偿标准,农户通过在野猪危害严重的农田通过购买商业保险,适度补偿因野猪等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切实维护林农切身利益。水稻赔偿标准***元/亩(补偿),每次事故造成水稻损失***-****元(含****元)范围内,按受损产量折成实价的**%给予赔偿;每次事故造成农作物损失在****-****元(含****元)范围内,按受损产量折成实价的**%给予赔偿;每次事故造成水稻损失在****-****元(含****元)范围内,按受损产量折成实价的**%给予赔偿。*、猎捕野猪及猎获物处置乐安县林业局委托乐安县护农狩猎队进行猎捕野猪。通过猎狗等合法工具,我们要求狩猎队员在实际猎捕作业时,采用合法狩猎工具、狩猎方法在野猪危害严重农田交界的丘林地山地进行狩猎。在猎捕作业时拍摄作业地点定位照片、视频。乐安县农狩猎队制定了《狩猎队工作计划与猎捕管理方案》方案中规定狩猎队员猎捕作业前每次出猎都要向队长报备,队员两人以上,保证狩猎队员和周边群众的安全。****年乐安护农狩猎队猎捕野猪***头其中**头由项目资金支付,按照实施方案每头补助****元(含猎获物无害化处置)。剩余**头的奖补资金申请县级财政解决。野猪猎获物处置因为是第一年没有参照依据,经请示县政府同意采用非食用利用的处置方法。野猪猎获物采取分头编号冷冻,经林业主管部门查验后,用作猎狗狗粮。充分利用资源,缓解护农狩猎队饲养猎狗的成本。处置过程中要求填写猎捕野猪后期处置情况表,按照责任分工签字盖章,确保野猪猎获物处置的后期工作合法有序推进。*、开展野猪致害宣传警示活动。宣传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提升群防群治、联防联控能力水平。通过开展宣传警示活动,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推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工作格局。制作印发宣传资料****份,制作和张贴警示宣传牌发放至全县所有村小组。宣传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提升群防群治、联防联控能力水平。三、项目管理和项目效益情况我们严格按照省林业局批准的实施项目方案中项目资金使用概算表的所列事项实施。项目资金**万元。具体安排如下:野猪种群调查**万,猎捕野猪及猎获物处置**万,购买野猪损害保险**万,开展宣传警示活动*万。项目投资主要用于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及野猪危害情况调查和监测,野猪致害调查,购买农作物损害保险,猎捕野猪劳务补偿费,其他费用包括预警、宣传材料制作费用。*、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由预算内专项资金组成,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加强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和审计,严格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省政府、省林业厅关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审计与监督等规定。(*)项目管理机构要接受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使用情况等检查和审计,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和监督,严肃处理出现的问题,建设项目的所有账本、原始凭据、明细账目等必须完整保存,不得损坏,长期保留,供有关部门查验。(*)项目资金应在建行设立专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设备购置部分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有关管理办法执行,调查摸排、购置等按照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或“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执行,其它费用实行报帐制管理,并指定专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项目资金到账后林业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班子会按照实施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县政府下达抄告单后,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抄告单内容分项进行。*、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施以来为减少减少野生动物(野猪)对农林作物、人畜安全等方面的危害,有效保护我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也为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种群调控、猎捕野猪等起到重要的桥梁作用。取得的主要成效有:(*)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保护农作物,野猪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动物,它们会在农田中搜寻食物,会摧毁许多农作物。合法猎捕野猪可以减少其数量,降低农作物受到损坏的风险。(*)预防疫病:野猪会成为病毒、细菌等疾病的携带者。减少野猪的数量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这些疾病的传播。(*)维持生态平衡:野猪是一个重要的食肉动物,如果它们数量过多,会对其它的动物造成压力,进而破坏生态平衡。合法猎捕野猪,控制其种群数量可以维持区域内的生态平衡。农民对于野猪的危害农作物的上访频率明显减少,对政府维护农民利益的公信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