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新华区香山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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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香山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楼建设项目已经立项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平顶山市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的委托,就新华区香山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楼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新华区香山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楼建设项目招标编号: PXZC-B-*******二、工程说明:工程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规模:地上三层,建筑面积约****m*。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上的全部内容;工期要求: ***个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共分为*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无任何重大事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任何重大事故记录、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注册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证明其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号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报名时间:****年**月 ** 日至****年**月 * 日,上午*:**-**:**,下午 **:**-**:**(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楼);*、报名须提供资料:有意向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进平备案介绍信、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纸装订成册,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六、本次评标联系事项:招标人: 平顶山市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代理人:******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楼联系人及电话:常女士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