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推进会暨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集中约谈会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近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推进会暨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集中约谈会,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责任人,富春街道**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参加会议。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黄翔播放了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宣传视频,对电动自行车商家蓄电池存放及充电行为的消防安全提出了监管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科长张科达就今年以来各级检查督查发现的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通报约谈,对于商家如何落实自查整改提出了十方面的具体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申屠建林强调,本次约谈会的目的是要提高认识、认清后果、制订措施、整改规范,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二是问题上要整改到位;三是监管上要不留死角。对于城区以外的销售门店,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分别组织落实集中约谈整改。下一阶段,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关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新标准实施后的产品质量及销售状况,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全力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