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漳浦县、江苏省盱眙县、莆田市、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新建和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答疑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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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漳浦县、江苏省盱眙县、莆田市、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新建和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答疑标题:******关于福建省漳浦县、江苏省盱眙县、莆田市、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新建和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补充通知(一)时间:****-**-**内容: ******关于福建省漳浦县、江苏省盱眙县、莆田市、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新建和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补充通知(一)各投标人:本补充通知(一)******关于福建省漳浦县、江苏省盱眙县、莆田市、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新建和扩建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和修改内容如下:*、招标文件要求中的原“具有国家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更改为“具有国家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不具有国家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则应具有日处理渗滤液不小于***吨且已投入正常生产运行一年以上并达标排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工程设计和建设项目的业绩至少两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等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内容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项目描述中明确说明包含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并对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计算有效业绩)。*、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时间更改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前。*、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更改为:****年**月*日**:**前。其余不变,特此通知。招 标 人:******招标代理:******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