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汝城县沤江及八条支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总承包(EPC)变更公告(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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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湖南******的委托就汝城县沤江及八条支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就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现更正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湖南******
地址:汝城县卢阳镇九龙大道政务中心九楼
联系 人:钟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万华路***号
联 系 人:李浪勇、袁进波、廖诗东
电 话:****-*******、***********
电子邮件:******
(*)监督机构: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
电话:****-*******。文档附件: 汝城县沤江及八条支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总承包(EPC)变更公告(第*次)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