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张国斌返还被骗资金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张国斌返还被骗资金的公告来源:张家港市公安局发布时间:****-**-** **:**:**访问量:字体【大中小】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张国斌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归属行:招商银行)中冻结资金向诈骗受害人张国斌按比例返还*****.**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上下篇 上下篇 End 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 End 二维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用来校验该浏览器是否支持HTML* 二维码 End 分享栏 分享:分享文章到取消分享TOP打印关闭分享栏 End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