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土方及围墙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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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土方及围墙工程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SSZJ*****二、项目名称: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土方及围墙工程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街道龙兴街**号金谷仓大厦A座十层****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土方及围墙工程施工范围: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土方及围墙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张娟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晋****************)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艳,谢广平,李笑磊,董选生,李鹏林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号)收费标准(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取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壹佰捌拾壹元贰角伍分(*****.**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蜀山公共******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二楼,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土方及围墙工程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楼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合肥蜀山公共******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一楼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费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