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南城阳光实验中学电化教学设备(含弱电系统)项目澄清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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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阳光实验中学电化教学设备(含弱电系统)项目采购编号:DW-**-***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南城阳光实验中学采购人地址:东莞市南城西平东骏路南城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阳光实验中学筹建办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招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号罗沙大厦A栋****号经办人名称:付克军联系电话:****-********澄清事项:东莞市南城阳光实验中学电化教学设备(含弱电系统)项目澄清通知(一)致各潜在投标人:东莞市南城阳光实验中学电化教学设备(含弱电系统)项目(采购编号:DW-**-***)” (原公告时间:****年**月**日)作出如下变更:*、因本项目与原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交叉施工,本项目中标单位需向原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本项目中标价* %的现场管理配合费,投标人必须将该现场管理配合费计入本次投标总报价中。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报价清单内单列,视为投标人已将其分摊列入其他项目单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因本项目与原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交叉施工,本项目中标单位中标后需与原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署分包合同(即原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本次招标内容分包给中标单位),故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标后,中标人将与招标人、原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延期事宜:*)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变更为****年 **月 ** 日下午*:**~下午*:**分时间段;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下午*:**分(北京时间);*)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下午*:**分(北京时间)。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东莞招标中心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号罗沙大厦A栋****室联 系 人: 付克军 电话: (****) ********-**** 传真: (****) ******** ******东莞招标中心